常常添加弦心距,或者作垂直于弦的半径(或直径)或再连结过弦的端点的半径。
作用:
① 利用垂径定理;
② 利用圆心角及其所对的弧、弦和弦心距之间的关系;
③ 利用弦的一半、弦心距和半径组成直角三角形,根据勾股定理求有关量。
常常连结圆心和弦的两个端点,构成等腰三角形,还可连结圆周上一点和弦的两个端点。
作用:
①可得等腰三角形;
②据圆周角的性质可得相等的圆周角。
作用:
①利用切线的性质定理可得OA⊥AB,得到直角或直角三角形。
(1) 若直线和圆的公共点还未确定,则常过圆心作直线的垂线段。作用:若OA=r,则l为切线。
(2) 若直线过圆上的某一点,则连结这点和圆心(即作半径)作用:只需证OA⊥l,则l为切线。
常常连结切点和圆心、连结圆心和圆外的一点、连结两切点。
① 角、线段的等量关系
② 垂直关系
③ 全等、相似三角形
连结内心到各三角形顶点,或过内心作三角形各边的垂线段。
作用:利用内心的性质,可得
① 内心到三角形三个顶点的连线是三角形的角平分线;
(解决有关两圆的外、内公切线的问题)常常作出过切点的半径、连心线、平移公切线,或平移连心线。
作用:
①利用切线的性质;
②利用解直角三角形的有关知识。